從推展關懷貧窮學校五年經驗反思新移民獲領綜援權引起的爭議
在過去的星期日,關懷貧窮學校舉辦了關懷貧窮日,三百多名學生及教會弟兄姊妹一同出發到各區探訪街上有不同的人士。這活動是貫徹關懷貧窮學校所提倡的理念,就是關懷是從「看見」開始。而「看見」是指我們能放下社會給我們對貧窮人的標籤,用神給我們的眼睛來認識貧窮人及他們的需要。而最令我感動的,是一位中學生流淚分享她遇到一位單親媽媽的經過。那位媽媽跟那中學生說,她不會再接受其他人的幫助,因為有一次她跟一個探訪她們的家庭握手後,看見他們立刻在背後用洗手液洗手。另外,又有很多弟兄姊妹在探訪的過程中,發現很多貧窮人的生命是很堅毅的,他們每天靠他們一雙手來謙取每日所需,所表現的是很多探訪他們的弟兄姊妹原來沒有想到的,與一些貧窮人接觸的確可以幫助我們把我們的有色眼鏡除掉。從那天參與的人數及他們的分享,我感到我們都走對了方向,亦感謝神過去五年的帶領。
但事隔兩天,我的思緒及Fb版面都被同一件事件洗版了。就是終審法院裁定未住滿7年的新移民有權申領綜援。最令我傷心的是,當中有很多評論都帶有很多偏見及把自身的利益放於社會的公義與別人的需要之上。對新移民的偏見令很多人都把法治精神及基本事實致之不理。不久之前,差不多整個香港都在香港電視事件上,指出特區政府如何忽略法治精神。但到法庭對一群弱勢的新移民裁定他們有權利去申請最卑微的綜援時,很多人彷彿把法庭的判決視為洪水猛獸,一方面漠視法庭判決的理據,另一方面亦把可能的後果放大。是什麼使我們有如此大的分別呢?我相信就是我們心中對貧窮人或新移民的偏見,而偏見令我們把很多問題混為一談,失去了本有的理性與同情心。
另外,更令我擔憂的是,很多朋友的立場都不是建基於事實而是由情緒主導的假設。今天聽到一位前高官的行政立法會議員表達擔心裁決可能引發很多國內的女士會嫁給年老的香港人。這類的說法是極度危言聳聽及不尊重人的看法,首先她對孔女士不幸的經歷,不但沒有同情之心,而說成可能成為模仿的對象。這等說法正正表現出我們內裡的偏見是何等的深,及如果把自身利益放高於別人需要時的危險。我不是天真得說沒有人會濫用綜援,但把一群人標籤成必然會濫用,及會沒有尊嚴地為了那連基本生活都未必可以維持的綜援,而假結婚等的論述都是帶着有色眼鏡去看今次事件的。
事實上,從法理上我為我們獨立的施法制度而自豪及感恩。從制度上,我同意政府必須對裁決所帶來的可能後果作好準備,但正如判詞亦指出,當中所帶來的經濟後果不但不是承受不了,更是「微不足道」。最後,從信仰上,我擔心的是對貧窮人的標籤仍是那麼強,把自身的利益放於別人的需要之上仍是我們很多人的價值,更可悲的是當中很多都是教內的弟兄姊妹。我想關懷貧窮學校要走的路仍是很漫長的,互勉之。